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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ywell CV31 Quick Start Manual page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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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僅能使用 Intermec 1021AB01 型電池。請參閱電池指示。 請只使用符合 UL 標準的電源供應器 (也就是符合
Honeywell
規範的電源) ,裝置輸出額定值為 12 VDC 和 8.4 安培 , 或 9007AX01 電源。 無使用者可自行維修之零件。
注意: 為免發⽣火警,請只替換以同類型及同⼀額定值的保險絲。
注意: 此裝置中所用的電池必須小心處理 , 否則可能會燃燒 , 造成化學灼傷 , 爆炸或釋放出有毒物質。 請勿焚燒 , 拆卸或使其溫
度超過 100 °C。 請勿短路 , 否則可能會導致灼傷。 請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Li-ion
Li-ion
廢 電 池 請 回 收
802.11
注意:使用者負責根據所在國家 / 地區的法規標準配置操作通道。 無線網路管理員必須檢閱 《接入點安裝手冊》內有關操作限
制的詳細資訊。
警告:本設備符合國際非電離輻射保護委員會 (ICNIRP), IEEE C95.1,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工程技術部 (OET) Bulletin 65, 加拿
大 RSS-102 和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 (CENELEC) 規定的無線電頻率 (RF) 輻射暴露限制。
使用未經許可的天線與配件或會令本產品的合規性失效並可導致輻射率高於本設備設計上的輻射率限制。
安裝和使用本產品時,請確保使用者身體或頭部或旁人與天線之間保持 20 厘米的距離。傳輸過程中請勿接觸天線。
注意: 這是甲類的資訊産品 , 在居住的環境中使用時 , 可能會造成射頻干擾 , 在這種情況下 , 使用者會被要求採取某些適當的對
策。
注意: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 非經許可 , 公司 ,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
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 應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 , 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 , 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RF
,
注意: 在 5.25-5.35 秭赫頻帶內操作之無線資訊傳輸設備 , 限於室內使用。
本產品包含或使用鋰 ( 鋰離子 ) 主電池。 當電池已達其使用壽命 , 應將其置於合格的回收筒或危險物質的處理
裝置中。 請勿將此電池與固體廢棄物混在⼀起。 如需暸解電池的回收或棄置資訊 , 請聯絡 Intermec
Technologies 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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